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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

[发表时间]:2024-12-09 [浏览次数]:

各团总支、团支部:

根据共青团中央《团(总)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工作指引》要求,原则上每年第四季度团支部(含团总支部,下同)集中开展一次对标定级工作,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,指导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、规范运行,不断提升组织力,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。我校2024年度团(总)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工作将于2024年12月-2025年1月集中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对象

成立6个月以上(2024年6月1日前成立)的团支部。流动团员团支部、临时团支部、待接转团支部等不纳入“对标定级”范围。

二、标准

对照“对标定级”参考标准,重点评估2024年度团支部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。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,各项指标分别赋分。对应星级参考如下:

——五星级团(总)支部(优秀,90分及以上),成立时间一年以上,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,组织力强,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,示范带动作用好

——四星级(总)团支部(良好,80—89分),成立时间一年以上,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,组织力较强,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。

——三星级(总)团支部(一般,70—79分),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,有一定组织力,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定成效。

——后进团(总)支部(较差,60—69分),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,组织力较弱,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般,发挥作用一般。

——软弱涣散团(总)支部(60 分以下,或存在“一票否决”指标所列情况的)。

三、步骤

(一)团(总)支部开展对标自评(即日起至1227日)

1.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,对照《团(总)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工作指引》(附件1),采取“五评、双签字”方式(评班子建设、评团员表现、评组织生活、评制度落实、评作用发挥,团支部书记、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),确定自评结果,填写《团支部对标定级”自评表》(附件3)提交相关作证材料,完成自评定级。评定为五星级的团(总)支部,须在完成自评后在“智慧团建”系统提交2024年度重点工作项目(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、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,500 字左右)。

2.登陆“智慧团建”系统完成线上“对标自评”工作(系统模块开放时间另行通知)

(二)基层团(工)委复核团(总)支部自评结果复核认定(1227日-13日)

复核认定:系团总支对各团支部对标自评情况进行复核认定。

校团委对各团总支自评情况进行复核认定

结合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,对照自评结果,采取“三必核、三必听”方式(核对“智慧团建”系统数据、核验必要工作资料、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,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)审核自评定级情况,签署审核意见,填写《XX系团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复核认定汇总表》(附件4),完成复核认定。

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,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(总)支部数量,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%;防止“好人主义”,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(总)支部限期整改。复核结果与团(总)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,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,认定后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。

四、实施要求

1.分级负责。严格复核认定,既不刻意拔高、也不降格以求。团支书负责做好自评,主动向本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。评星定级完成后,线上依托“智慧团建”同步记录,线下线上记录不能互相替代。要把握时间节点,严格工作程序,统筹星级把控,做好本单位团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工作。在复核认定中,要严格审查相关材料,实事求是开展分数复核,并以此契机发现团支部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。

2.激励约束。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,2025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(如地方各级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),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“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。未部署开展“对标定级”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,2025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。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,连续2年未开展“对标定级”或被评定为后进、软弱涣散团支部的,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。

3.总结报告。各基层团委完成“对标定级”工作后,请于1月3日下午16:00前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,纸质版签字后报送至校团委,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:2651106036@qq.com。

报送材料清单如下:

(1)《团支部“对标定级”自评表》(附件3);

(2)《各系“对标定级”汇总表》(附件4)

团中央、团省委将依托“智慧团建”系统数据进行定期通报,请按照工作要求,加压推进此项工作。学校将对“对标定级”工作情况进行汇总,将其纳入到基层团委的年终考核。



共青团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

2024年1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