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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团组织发展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新团员的通知

[发表时间]:2024-11-11 [浏览次数]:

各系团总支、团支部:

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团组织发展新团员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相关工作与要求布置如下,请遵照执行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。

一、发展对象2020级-2023级全体在校生

二、发展对象的基本要求

1、已申请入团,2024年9月入团积极分子同学。团校考核通过。

2、思想品德考核为“优”或“良”,积极参加志愿者和班级活动;

3、未受过校纪处分或处分撤销半年以上的;

4、学科成绩优良,期中考试无不及格现象;

5、经支委会、班主任、系团总支同意的;

6、团的发展对象需积极参与志愿实践活动,截止11月20日近一年志愿者学时应不少于20小时。

7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活动,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勇担当可以优先考虑。

三、发展人数

根据团市委对各校团员发展名额的分配,本学期我校共有110名发展名额,结合我校四系非团员总基数的实际情况,决定四系发展团员数分别为:信息系30人,金融系18人,会计系37,现代服务系19人,校团委6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要求班班建支部,各系在发展团员过程中,应适当向没建立团支部的班级倾斜。

四、材料要求

1、以系为单位,各系团总支负责核验每位发展对象的《团组织发展对象登记表》纸质版、志愿者证复印件(近一年志愿活动学时)、于20241121日(周前,将《团组织发展登记表》交至校团委。

2、《团组织发展对象登记表》中“申请入团时间”和“团校结业时间”分别以写入团申请书时间和团校结业证书时间为准,“任课教师意见”栏要求任课教师签字,“支部鉴定”栏要求团支书组织支部会议鉴定并签字,“班主任意见”栏要求班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字,“系意见”栏要求各系团总支签署意见并盖章或签字。



共青团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

2024年11月11日